通 知
各室、局、中心、中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近期会议要求和开发区主任办公会安排,现就开发区近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般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含半天)以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请假一天(含一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报办公室归档。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根据工作需要,全体人员近期不得休年假。
2、工作纪律
全体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期间外出须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工作期间不得进行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各室局中心中队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近期,市纪委已开始进行明察暗访,经济环境投诉中心、办公室要加强巡查督导,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严肃进行处理。
3、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有关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一般均在机关食堂接待,特殊情况确需在外接待的,要在定点接待场所按照标准接待。接待对象10人以内,陪餐人员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公车管理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驾驶员安全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人员私自驾驶公车。公车使用应按有关规定执行,定点停放。
5、安全生产
安监中队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职责。全体机关干部要按照分工配合安监中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