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期,枣庄、滕州两级纪委先后对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2016年10月14日中午,西集镇伏里办事处党总支副书记、主任兼伏里计生网长盛继华,西集镇伏里村两委成员甘志彬,在伏里办事处临时防火指挥部就餐时与伏里村2名村民小组组长共同饮酒。餐后,盛继华在未向组织请假的情况下缺席当天下午西集镇党委召开的会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造成1人受伤,因涉嫌交通肇事,于2016年11月10日被山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2017年1月4日至5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王祥恩在未向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褚志高汇报且无执法公务的情况下,违规安排该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张伟使用执法车辆用于一般公务活动。同时,王祥恩、张伟和局办公室主任祁方军还违规使用该车往返家中。王祥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伟、祁方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党委书记、局长褚志高作为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监督管理,对上述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4月1日下午,滕州市疾病控制中心驾驶员袁汝军私自驾驶市疾控中心鲁D3576Z公务用车接送亲属到滕州高铁站。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给予袁汝军党内警告处分,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100元。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市疾病控制中心办公室主任裴宝伟进行诫勉谈话。
4、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琼违规收受礼金并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5、山亭区冯卯镇党委书记褚红丽违规公款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等。
以上通报的案件中,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甚至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落实“两个责任”的任务艰巨繁重。
为深刻汲取通报教训,有效预防节日期间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安定祥和、风清气正的过节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一、加强教育学习,倡导廉洁过节。各部门要抓住春节这一关键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十项规定的学习教育。特别是要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再教育、再宣传、再提醒,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全体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电子红包;严禁使用公款走亲访友、公款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三、着眼工作提升,及早构思谋划。2017年各项工作即将全面启动,各部门要利用假期时间及早谋划、及早安排各自的工作,为2017年工作的良好开局奠定坚实的基础。领导干部、机关部门要利用节日的有利时机,积极抓好招商引资的启动工作。同时要重视节日期间项目帮包及安全生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防范意识,把涉及安全稳定的各项有关工作做深做细,落到实处。
四、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全天在岗、联络畅通、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处置有力,严防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加强值班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严格按有关规定时限要求迅速上报,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甚至瞒报事件发生。带班领导同志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请示,根据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和协调相关工作,并亲自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017年1月18日